指导单位: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主办单位:
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(UNIDO)
工业分包与合作交流(北京)中心
中国设备管理协会
新乡市过滤与分离行业协会
媒体支持单位:
中国滤材网、中国过滤网、中国过滤器网、中华过滤器网、中国过滤设备网、中华过滤分离网、中国压滤机网、中国过滤分离设备网、中国干燥网、中国水处理网、中国滤清器市场协作网、谷腾环保网、中国膜技术网、中国化工装备网、中国制药机械网、中国水处理设备网、 水业专家网
承办单位:北京科顺展览服务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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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展会招商过程中我们注重每个可能给企业带来商机的细节
展示多国品牌 成就跨国贸易
为推动我国过滤工业快速发展,促进国内外过滤行业的交流与合作,“第九届中国(北京)国际过滤与分离技术设备工业展览会”,定位国际性专业分离过滤展,是全球过滤分离行业重要的贸易平台,做为业界过滤领域国际盛会,上届展会有超过20000专业人士参加,已经注册的参观采购商包括的地区:中国、香港、澳门、法国、俄罗斯、英国、日本、意大利、韩国、比利时、新加坡、巴西、美国、海湾地区、澳大利、墨西哥、加拿大、德国等。
面对市场开放,全球经济一体化,过滤技术以不断满足经济高速增长地区的需求,化工、石油、电子、电力、制药、生物、冶金、煤炭、矿山、铸造、汽车、水处理及环保、机械、建筑机械、制冷、塑胶、医院、建材、纺织、轻工、食品、饮料、造纸、电镀、国防、航空航天、化纤行业、电厂、钢铁、铁路等行业得以广泛应用服务于多个领域,中国在今后10年中将成为国际上过滤工业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,市场规模将位居世界第二,将会给我国的过滤与分离行业的发展带来新契机,“第九届中国(北京)国际过滤与分离技术设备工业展览会”,期待着为全球过滤与分离行业发掘新的发展潜能,共同打造过滤与分离行业的盎然生机!
- 日程安排:布展时间:2013年8月6-7日 展出时间:2013年8月8-10日
标准展位布展时间:2013年8月7日 撤展时间:2013年8月10日(16:00)
- 参展范围:
◆各种纤维滤材(天然纤维、玻纤、合纤、金属纤维、矿物纤维等,采用造纸、非织造一针刺、熔喷、纺粘、热粘合及机织、针织等加工方法制造)、金属烧结、陶瓷烧结滤材、各种复合滤材;
◆各种滤芯(纱线卷烧、金属烧结、熔喷等)、滤袋、袋式除尘装置、系统及组件;
◆纳米滤材、滤材深加工设备(打裥、滤蕊成型、复合、涂层、叠层等);
◆各种过滤膜及膜过滤装置、空气滤袋及成套装置、各种过滤工业附属设备及分离设备;
◆洁净室及相关设备、系统、静电除尘设备、空气与气体过滤器、系统;
◆水处理(微滤、超滤、纳滤、反渗透)及设备、水处理化学品、过滤介质和助滤剂;
◆污泥、污水处理设备与技术、固体废弃物过滤与分离设备;
◆油及液体过滤装置及附件;
◆过滤与分离机械、装备(真空过滤机、加压过滤机、滤芯式和袋式过滤器、袋式压滤机、板框和箱式压滤机、多功能过滤机、各种离心机如:三足离心机、立式离心机、卧螺沉式离心机、碟片式离心机、刮刀卸料和活塞推料离心机、管式离心机等);
◆辅助设备:泵、阀门、管道、空压机及附件、测试仪器及装置
◆咨询、工程承包、信息、软件开发、出版等
- 收费标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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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展位(3×3m2) |
光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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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展商 |
人民币12800元 |
室内(至少36m2): 人民币1200元/平方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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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展商 |
4000美元 |
室内(至少36m2): 400美元/平方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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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资企业 |
3000美元 |
室内(至少36m2): 300美元/平方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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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展位:一张咨询桌、两把椅子、两盏射灯、一个电源插座、楣板和三面展板、地毯;
室内外光地(特殊装修展位):只提供相应的面积空地,不包括任何设施;
双面开口展位:加收20% ,岛型(三面开口展位)加收30%。
- 专业研讨/技术交流/新产品发布会:
国内企业10000元/场 |
国外企业3000美金/场 |
组委会提供场地、音响、灯具、桌椅等配套设施, 每场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一场收费 |
- 会刊广告及收费标准(人民币)/展览期间广告请另索取资料:
封 面 |
封 二 |
封 三 |
扉 页 |
封 底 |
跨彩页 |
彩 页 |
黑 白 |
文 字 |
30000 |
15000 |
15000 |
15000 |
20000 |
15000 |
8800 |
6000 |
4000 |
□手提袋 15000元/1000个 □入场券 15000元/2万张 □请柬 10000/1万个 |
- 买家及观众领域:
化工、石油、电子、电力、制药、生物、冶金、煤炭、矿山、铸造、汽车、水处理及环保、机械、建筑机械、制冷、塑胶、医院、建材、纺织、轻工、食品、饮料、造纸、电镀、国防、航空航天、化纤行业、电厂、钢铁、铁路等领域用户制造商、经销代理商、国际贸易商 、进出口公司、相关技术人员、政府部门等领域观众。
- 参展细则:
1.填写(参展申请表)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,参展商应在申请展位后3日内将参展费用50%预付款或全款交至大会组委会,余款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付清.
2.2013年7月5日后报名的参展单位,须全额一次付清参展费用.
3.展位顺序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,先付款,先确定”.组委会保留最终展位调配权,若因不可抗拒的因素组委会可延迟或取消展览会。